广大客户:
00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确立了有限政府的观念,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评定信用等级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不仅如此,有关法规规定政府部门不得组织信用评比活动,如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)第二十条就规定:“除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有明确规定外,行政机关及其所属的机构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企业信用评比活动。社会中介机构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状况调查评估等服务的,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进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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